政策通知公告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梅区人社监理决字〔2025〕2894号) 2026/03/31 1.7w 阅读 128 点赞 查看原文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动态 >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梅区人社监理决字〔2025〕2894号)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6-04-01 18:20:17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行政相对人:昆明科正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我局查处你单位拖欠工人工资一案,因我局文书邮寄到你单位被退回,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公告送达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示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梅区人社监理决字〔2025〕2894号)。自公示本决定书之日起,经过三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示。 分享到: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