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行瓶装液化石油气实名制销售的通告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行瓶装
液化石油气实名制销售的通告》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一)出台背景。为强化瓶装液化石油气全链条安全监管,解决用户信息不透明、安全追溯难等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燃气行业规范化管理。
(二)政策依据。主要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广东省关于做好城镇燃气用户安全用气指导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粤建城〔2024〕210号)等法律法规。
二、目标任务
2025年5月31日前,在梅江区、梅县区实现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实名登记全覆盖、用户信息可追溯、安全责任可倒查”,为后续全市推广奠定基础。
三、主要内容
(一)对燃气经营者的要求:燃气经营者需建立用户服务信息系统,通过销售点现场登记、配送时入户登记等方式完成用户信息建档工作。同时,燃气经营者要依法保护燃气用户信息,不得用于与销售瓶装液化石油气无关的用途。
(二)对燃气用户的要求:居民燃气用户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住地址、手机号码等信息,单位燃气用户需提供法人登记证书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等信息。燃气用户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要及时告知燃气经营者。
(三)对监管部门的要求:燃气监管部门要对存在不积极推行和未推行实名制销售行为的燃气经营者进行约束,并督促其限期整改。
四、利企惠民措施
(一)降低企业经营风险:用户信息建档后,可精准追溯气瓶流向,降低安全事故连带责任风险;减少“黑气”竞争,保障合法经营者市场份额。
(二)提升群众服务质量:燃气经营企业可以通过信息系统为用户提供个性化安检提醒、用气指导等服务,优化用户体验。
五、新旧政策差异
本文件属于新出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