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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梅州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度报告

2026/03/28 1.3w 阅读 198 点赞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精神,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四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3名委员,2025年度召开了1次全体会议、2次书面审议决策。审议通过事项主要包括:《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及2025年归集使用计划》《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梅州市住房公积金支持自然灾害危险区域建房户避险搬迁安置政策措施》《关于开展因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关于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和支持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通知》《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等。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梅州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设5个部室和7个县(市、区)管理部。从业人员99人,其中,在编58人,非在编41人。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银行10家。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5年,新开户单位876家,净增436家;新开户职工3.12万人,净增0.85万人;实缴单位5666家,实缴职工27.79万人,缴存额52.9亿元,分别同比增长8.34%、3.15%和1.64%。2025年末,缴存总额516.33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1.42%;缴存余额158.32亿元,增长11.04%。其中:新增灵活就业人员6759人,实缴人数共11557人。

  (二)提取:2025年,13.67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37.16亿元,同比减少6.17%;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0.24%。2025年末,提取总额358.0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58%。其中:租房提取人数共13644人、1.01亿元,分别比增41.26%、23.41%。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5万元,双缴存职工65万元;二孩及以上家庭购房及购买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可上浮20%。

  2025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39万笔、16.06亿元,分别同比减少14.18%、5.92%。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4.18亿元。

  2025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0.03万笔、227.98亿元,贷款余额102.77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长4.10%、7.58%、1.87%。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64.91%,比上年末减少5.85个百分点。

  2.异地贷款:2025年,发放异地贷款720笔、2.57亿元。2025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9.46亿元、余额13.49亿元。

  3.商转公贷款:2025年,发放“商转公”贷款1485笔、5.69亿元,累计发放3117笔、11.73亿元。

  (四)未购买国债。

  (五)资金存储:2025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56.52亿元。其中,活期180万元,1年(含)以下定期39.37亿元,1年以上定期14.99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2.15亿元。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5年,业务收入38,086.91万元,同比减少3.47%。其中:存款利息8,242.50万元,委托贷款利息29,843.07万元,其他1.34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5年,业务支出24,245.17万元,同比增长7.83%。其中:支付职工利息22,792.65万元,归集手续费320.23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132.28万元。其中,支付职工利息同比增长9.8%。

  (三)增值收益:2025年,增值收益1.38亿元,同比减少18.44%,增值收益率0.92%。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5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88.5万元,管理费用1,626.52万元,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2,026.73万元。

  2025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508.99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5,080.76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3.52亿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5年,管理费用支出1,626.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44.72万元,公用经费57.25万元,专项经费324.55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2025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余额469.71万元,不良率0.46‰。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0,276.94万元。2025年,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企业单位占42.52%,非企业单位占53.32%,灵活就业人员占4.16%。新开户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60.25%,非企业单位占18.07%,灵活就业人员占21.68%。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5.1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7.73%,租赁住房占2.72%,老旧小区改造占0.25%,离退休提取占17.45%,其他占6.66%。

  (三)贷款业务。

  2025年,住房贷款支持缴存人购建房52.91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15.32%,比上年末增加0.88个百分点。

  发放贷款笔数中,购买新建住房占68.73%,购买二手房占31.24%,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03%。

  发放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贷款占31.45%,双缴存职工贷款占68.55%。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4.11%,30岁-40岁(含)占45.18%,40岁-50岁(含)占16.02%,50岁以上占4.69%;购买首套住房贷款占86.04%,购买二套住房贷款占13.96%。

  (四)住房贡献率:2025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比率为83.96%,比上年减少4.19个百分点。

  六、打造“好用易办快办”服务品牌

  通过深化“两个100%”和“最优最快”改革,业务办理从“线下为主、网上可办”变为“全程网办、指尖秒办”,打造了“在家指尖办、单位网上办、出门就近办”服务新模式,实现了“不出家门办成事、不找熟人办好事、对照指南好办事”的服务新常态。

  (一)政策“好用易用”。一是制定出台《梅州住房公积金落实“才聚梅州大行动”若干措施》;二是制定出台《梅州住房公积金支持自然灾害危险区域建房户避险搬迁安置政策措施》;三是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实施《关于做好全市住房公积金建制缴存工作的通知》,动员全市上下参与制度扩面,帮助企业规范经营;四是出台支持全国范围异地购房提取、降低二套房和保障性住房首付比例、大病提取、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提取等政策。

  (二)业务“好办快办”。一是所有事项“全流程网办”;二是个人所有事项双渠道“指尖办”;三是缴存和提取类业务“即来即办即结”、资金秒到账;四是贷款类业务“即来即办即审批”、1个工作日内办结;五是材料总份数从原来204份精简到95份,简化率54%;六是数据质量综合评估排名全国前列、全省第一。

  七、探索创新惠民利企

  (一)创新成果。一是全国首创公积金异地贷款一体化平台模式,得到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主要领导认为“梅州模式”实现“从0到1”创新的肯定;二是全国首创住房公积金定期存款等额债券质押机制,获全国多个城市中心借鉴应用;三是全国首批实现数字人民币公积金全业务场景应用;四是创新建立避险搬迁安置群众住房公积金融资渠道;五是创新建立缴存企业融资增信授信综合评价体系。

  (二)主要成效。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做法获住建部公积金监管司总结推荐在《中国建设报》刊发,为全国7个推广案例之一;二是“两个100%”改革做法入选《广东政务服务百优案例》;三是“两个100%”和“最优最快”改革做法获新华社、人民网等权威媒体刊发推广;四是住房公积金工作首次写入《市委全会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

  八、主要荣誉

  (一)1集体、1个人被住建部评为“惠民公积金 服务暖人心”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提升三年行动“表现突出集体(个人)”。

  (二)在全省住房公积金综合管理运营水平体检评估中连续两年“优秀”。

  (三)在2025年苏区融湾先行区“三争一促”行动中获评“综合成效较为突出单位”,为市委通报表扬10个市直单位之一。

  (四)连续两年获梅州市党建工作创新大赛三等奖。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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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