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动态调整定点医药机构服务信息的通告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业务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粤医保规〔2021〕3号)、《梅州市医疗保障局 梅州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医保函〔2023〕108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粤医保规〔2025〕3号)等文件规定,为方便参保人员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现将近期动态调整医药机构服务信息向社会公布。
附件1:梅州市开展门特病种服务资格定点医疗机构名单(汇总).xlsx
附件2:梅州市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责任医师信息变更表.xlsx
梅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