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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公开召开《梅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2022/04/01 1.4w 阅读 204 点赞
关于公开召开《梅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2-04-01 17:58:1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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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提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水平,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2156)精神,结合我市现行的医疗保险有关政策执行情况,我局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起草了《梅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我局拟组织召开《梅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256日上午10时。

二、听证会地点:梅州市新中路56号梅州市医疗保障局六

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员定9人,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听证会参加人员。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412日。

四、听证会报告事宜:本次听证会仅对《梅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进行听证。

联系人:张璇

电话(传真)0753-2181769

电子邮箱:mzybybk@meizhou.gov.cn

特此公告



梅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41





附件:


《梅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

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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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