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市工业园管委会以“一岗双责”为总抓手,以绿美园区生态建设为牵引,全面履职,大力推进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梅州市关于进一步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兴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的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协助把好项目环保准入关 一是靠前服务,强化源头引导。加强与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市招商服务中心的横向联动,在招商引资环节提前介入、全程跟踪,重点围绕项目准入、选址选线、环境容量及敏感目标避让等关键问题提供科学指导。截至目前,已协助生态环境部门为34个招商引资项目提供前期环评指导服务。 二是攻坚克难,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协助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督促31家入园企业补办环评手续,推动12家企业完成环评报告审批,12家企业完成环保竣工验收;协助开展重点减排,通过24家关闭停产企业结构减排,保障14家新增项目约50吨VOCs总量指标需求。 (二)推进新修编规划环评 2025年根据扩园和园区产业发展需要,园区管委会适时启动了新版规划环评修订工作,与生态环境局密切沟通,召开多次协调会,梳理汇总出规划环评调整需上级协助解决的6大难题。为解决这些问题,园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带队到梅州市、广东省两级生态环境部门争取表面处理、生态环境容量、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等方面政策扶持。当前园区规划环评编制工作已完成公众参与公示和专家内审,待补充完善后,报省生态环境厅审批。 (三)保障污水处理厂及配套集污管网稳定运行 我市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以叶塘镇污水处理厂为依托,集中收集处理企业在生产、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叶塘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规模为1万吨,配套管网总长约24.17公里,安装有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出水水质常年稳定达标排放。2025年度园区污水厂共计处理叶塘镇中心区域和工业园区生产生活废水370.4万m³,cod平均排放浓度16.53mg/L,氨氮平均排放浓度0.14mg/L,总氮平均排放浓度6.71mg/L,共计转运污泥2948.26t。 (四)落实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 1.水污染物:园区环评批复废水排放总量9400吨/日、化学需氧量137.24吨/年、氨氮27.45吨/年。2025年度园区实际排放量为:废水5100吨/日,化学需氧量64.17吨、氨氮0.35吨。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指标符合环评总量要求。 2.大气污染物:园区环评批复二氧化硫排放总量242.4吨/年、氮氧化物203.36吨/年。2025年度园区实际排放量为:二氧化硫178.79吨、氮氧化物117.12吨。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符合环评总量要求。 ( 五)加强生态环境巡查整治 日常到企业巡查检查企业132家次,处置粉尘“跑冒”和生产气味影响周边企业(群众)问题各1宗。处置企业废水排入雨水管的问题共14宗。其中:南甄食品、昌瑞模具、凯闻生物、尚善光电、利鸿运动、煜峰包装、精维进等7宗问题已完成整改;三丰禽业、富农生物、联康药业、金绿现代、辰浩医疗、赐裕鞋业、兴丰体育等7宗问题正在推进整改。 二、存在问题 (一)VOCs总量指标不足。总量指标是确保项目落地的重要要素,目前全市VOCs总量指标已不足,难于有效保障新建扩建的重大项目落地。 (二)园区纳污水体环境容量有限。目前园区实际纳污水体为洋陂河,与原规划环评审查要求不一致,且洋陂河流量小环境容量有限,考虑园区优化调整后排水规模将进一步扩大,日后难以保证洋陂河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三)叶塘污水处理厂2025年度日均处理污水10149吨(含叶塘镇中心区域生活废水),已超负荷运行,亟需加紧实施污水厂扩容提标工程。 (四)园区管委会是事业单位,无行政执法权限,缺乏强制手段推进企业整改。部分企业配合度不高,整改推进缓慢。 三、下一步工作 下来,园区管委会将继续加强服务,优化园区营商环境,在要政策、要总量等方面发力,力争通过园区规划环评调整,解绑表面处理、总量指标等政策,同时加强对园区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环境应急演练,及时排查治理环境安全隐患,为我市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贡献兴宁园区力量。 东莞石碣(兴宁)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2026年3月5日
政策通知公告
兴宁市工业园管委会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报告
2026/03/05 1.5w 阅读 326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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