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2026/04/12 9.9k 阅读 312 点赞

惠州市鼎粤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我局查处你单位拖欠黄家针等6名工人工资一案,因我局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劳动保障监察举证通知书》(梅县区民政和人社监字〔2026〕第20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七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举证通知书》(梅县区民政和人社监字〔2026〕第20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梅州市梅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1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