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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6/02/03 1.3w 阅读 104 点赞
梅州市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6-02-03 15:24:3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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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5年,梅州市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总书记寄望梅州发展要再加快速度的重要要求,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锚定高质量发展目标,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梅州苏区加快振兴、共同富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强化党的领导,把握法治政府建设政治方向。一是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采取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市政府党组(扩大)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等多种形式,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二是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市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印发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具体任务及责任分工,强力督促推进重点任务落地落实。三是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纳入市直部门年度绩效考核核心指标,形成闭环管理。全面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制度,组织党政主要负责人在电视上公开述法,接受群众监督;全面完成述法抄报工作。四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实行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落实宪法宣誓制度。认真实施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学法考试与旁听案件庭审,有效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二)深化职能转变,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推进扩权强县和强县扩权。将26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委托由县镇管理体制试点县实施,进一步扩大县镇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县的发展自主权。围绕产业发展、基础互联、要素保障等方面,向省政府提请赋予梅州一批高质量发展急需的省级行政职权事项,争取到更多改革发展自主权。二是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实行行政审批事项“100%网上办理、100%网上办结”改革,市县两级政务事项实现100%在线申办。积极主动压减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可对比的1779项实施清单事项达到全国最优最快水平。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优化效能监察平台功能,定期推送监察信息,倒逼部门提升服务质量。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实施“聚焦提升企业感受,加快营商环境对标提升”行动,借鉴上海、深圳等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行企业“安静生产期”制度,规范涉企执法检查。创新实施“免费梅州”政策,变“资源存量”为“发展增量”。四是深化信用梅州建设。健全信用奖惩、信用修复、异议申诉等机制,实施行政处罚决定书与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达”。落实数据归集工作推动、高频失信治理、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推广等措施,持续提升城市信用状况监测水平。

  (三)健全制度机制,提升政府治理法治化水平。持续加强政府立法工作。强化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编制市政府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广泛征集2026年度立法建议项目。出台《梅州市人民调解工作规定》,全国范围内首次将客家文化融入调解工作的治理经验写入地方政府规章。率先在全省开展省际协同立法,推动出台《梅州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高标准完成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及时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备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加强对各县(市、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四)规范决策程序,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质效。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决策事项目录管理,编制公布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等决策法定程序。出台关于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的实施意见和配套文件(即“一意见四指引”),探索建立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机制,每周设立“法律服务日”,司法行政部门主动靠前服务,提高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质量,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持续为“百千万工程”镇村建设项目、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以及武梅高铁、瑞梅铁路建设、汕梅高速改扩建和金融风险处置等重点工作提供法律服务。

  (五)加强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扎实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运用提醒函、督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执法机关及时纠正执法问题。创新推出“一业一查”“综合查一次”监管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涉企行政执法诉求沟通机制,在全市司法所设立涉企执法线索收集点,在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设立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着力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组织开展“亮码入企”试点工作,用数字化手段规范行政检查行为,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执法监督的衔接联动,提升执法透明度与规范性。深化检司联动,实现行政执法监督与检察监督有机衔接,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认真梳理镇街承接的县级行政执法事项,稳步推进镇街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公布第一批证明材料免提交清单。全面建成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执法监督中心,加强“信箱+信访+法治”监督体系建设,统一归口群众诉求受理渠道,接诉即办、闭环办结、公正办理,从源头上提高执法办案质效。

  (六)健全应急体系,提高风险防控处置能力。一是进一步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完善组织指挥架构,基本建成三级应急指挥部体系。建立风险研判、灾情会商、信息共享的多部门联动机制。推动“镇自为战”“村自为战”三防工作机制建设,构建市县镇村四级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市县镇三级救灾物资纳入“应急资源管理平台”。二是健全预案管理体系。完成全市镇(街)、行政村(社区)预案规范化编制,形成“市级统筹、县镇细化、村居落地”预案体系。修订完善“一页纸”应急预案,开展市县镇村四级汛前应急预案实战演练,提升应对断路、断电、断网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和应急处置水平,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三是建强应急救援队伍。整合消防救援、矿山救护、社会救援等力量,组建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1支、县级队伍8支。专业队伍标准化建设全面达标,队伍防护及战斗能力显著增强。深入实施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加强救援基地建设和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开展各类演练提高实战本领。

  (七)畅通多元渠道,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效。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的新规定、新程序、新机制,高效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近九成行政争议在复议阶段得到实质性化解。二是扎实推进行政应诉工作。持续深化府院联动,推动依法应诉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继续保持100%。三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扎实推进以县级为重点的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深化“1+6+N”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推动司法行政职能与综治中心建设深度融合,发挥“三调衔接”工作机制作用,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面推广“客家围屋定分止争工作法”,实现“客家事客家解”。全市人民调解组织调处成功率98.5%,未发生民转刑案件,未出现因调解不当导致的异常案件。四是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积极创建“无信访村(社区)”。推动各级领导干部践行“四下基层”优良传统,开展“围屋家访”,包案化解信访问题。

  (八)强化制约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自觉接受监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按时答复率、代表委员满意率均为100%。高度重视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监督工作。强化审计监督,提升审计监督效能,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依法办事。二是加强政府督查工作。严格依据《政府督查工作条例》等法规要求,将《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任务和民生实事项目全部纳入督查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节点化推进,确保政府重点工作高效落实。及时回应和解决群众通过“互联网+督查”平台等渠道反映的突出问题。三是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加强政策解读,积极推广“人工智能+解读”模式,提高公众知晓率,增强政策认同感。全面提升政务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与监督权,扎实推动阳光型、服务型法治政府建设。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发布各类政策解读材料,出版发布《政府公报》电子版,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存在不足

  一年来,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事中事后创新性监管方式应用有待加强。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跨部门协同监管等新型监管模式的法治基础和应用深度不足,仍需进一步探索成熟路径。二是行政执法质量还需提升。基层执法人员变动较多,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执法人员发现风险隐患、为企业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三是重点领域矛盾仍较为集中,反映出相关领域的政策落实、源头预防和矛盾排查机制有待进一步强化,从政策层面系统性化解共性问题的能力需进一步增强。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6年,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总书记寄望梅州发展要再加快速度的重要要求,高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力开创梅州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一是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进一步压实“关键少数”领导责任。二是聚焦国家、省、市重大战略,“百千万工程”、苏区融湾先行区建设等重点工作,找准服务保障着力点和切入点,为梅州苏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三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打造全国最优最快政务服务环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形成管理闭环。四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基层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五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培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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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