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五华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五华县现行执行的《五华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华府办〔2023〕6号)于2025年1月31日到期。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五华县根据《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水规范字〔2025〕5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了《五华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保障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顺利实施,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移民增收,推动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具体任务:规范项目入库、计划编制、审批、实施、验收等全过程管理;强化资金监管,确保项目公开透明、高效运行;提升移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章节基本与省《管理办法》相对应。《实施细则》包括总则、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实施与管理、监督管理与信息公开以及附则,共五章二十五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明确了制订《实施细则》目的。第一条规定了制订《实施细则》的目的和依据。
(二)明确了后期扶持项目资金适用范围及项目管理工作流程。第二条规定了项目的资金适用范围,涵盖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包括直补资金和项目资金)、库区基金、省属水库移民专项资金等其他类型的扶持资金。第三条明确项目管理工作流程,明确后期扶持项目实施的步骤内容,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实施程序。
(三)明确了县、镇等各级机构管理权责。第五条规定了项目实行政府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及并明确各级机构管理职责。明确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县级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其水库移民主管部门和管理机构的职责,并将年度项目计划报县人民政府审批,进一步提高项目执行效率及资金使用效益。
(四)明确了项目前期工作流程。第六条规定项目入库前期工作须做细做实,达到项目资金下达后就可组织操作实施的设计深度,并将项目分为基建类和非基建类进行管理。已纳入后期扶持规划的总投资100万元及以上的单个基建类项目,实行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编制,报县发展改革局依法审批;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由县水务局审批。总投资100万元以下的单个基建类项目、非基建类项目建设方案或实施方案,由县水务局直接审批。第七条和第八条明确项目库的设立和管理制度。第九条规定年度项目计划的编报及审批程序,简化优化项目审批时限,加快推进后期扶持项目实施。第十条明确项目的实施管理执行项目法人制。第十一条明确后期扶持直补资金的发放流程。第十二条至第十五条规定了基建类项目建设实施程序,包括项目的实施和变更管理、项目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及移交与管护等方面。第十六条规定了非工程类项目的实施方式。第十七条规定项目档案管理方式。第十八条明确项目前期与实施管理工作经费。
(五)明确了项目监督管理与信息公开方式。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二条分别规定各级部门(机构)监督管理的要求、监测评估和绩效评价的工作要求、信息化管理要求、项目公示制度等。
(六)明确了项目管理的其他方面。第二十三条明确电力、林业等其他部门的水库移民未移交属地管理的,其后期扶持项目计划与管理由其主管部门负责,应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第二十四条将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纳入本办法管理,以进一步统一各项水库移民项目管理,不再另行制定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因为用于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的基金使用方式已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趋于一致,并且小型水库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向来参照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方式进行。第二十五条明确本“实施细则”实施的时间起点和有效期,并废止五华县《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的通知》(华府办〔2023〕6号)。
四、利企惠民措施
(一)移民直接受益:直补资金直接发放到人,保障基本生活;
(二)项目带动发展:优先支持人居环境整治、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等项目,促进移民增收;
(三)简化流程:小额项目由村委会组织实施,提高效率;
(四)公开透明:项目计划、资金使用等情况在移民村公示,保障移民知情权、参与权。
五、新旧政策差异
与《五华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华府办〔2023〕6号)相比,本次新出台的《实施细则》(华府办〔2025〕6号)主要在以下方面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一)政策依据更新:新细则的制定依据由《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的管理办法》(粤水规范字〔2019〕2号),更新为《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水规范字〔2025〕5号),确保了政策的上位法依据与时俱进。
(二)适用范围微调:在附则部分,对于未移交属地管理的水库移民,旧细则规定“电力、林业等其他部门”的移民项目由其主管部门负责,新细则将适用范围明确为“林业部门”,表述更为精准,聚焦于当前实际管理对象。
(三)有效期延长:新细则的有效期自印发之日起计算,延长至2030年1月31日,为未来五年全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工作提供了稳定的制度保障,而旧细则的有效期至2025年1月31日。
六、办事指南
项目申请步骤主要包括(以甲移民村道路修复工程为例):
(一)前期谋划(入库):村里或镇里根据实际需要(如甲移民村道路破损严重),做好初步方案(修多长、多宽、预算多少),按项目类型和金额报送县水务局审核。
(二)年度计划申请:县政府每年组织申报下一年度项目计划(如甲移民村道路修复项目经镇申报并通过县水务局审核后,纳入下一年的扶持计划,上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三)确定负责人(项目法人):项目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具体负责建设的负责人或项目法人。
(四)开工建设与监督:项目法人组织施工。县水务局、镇人民政府对工程质量、安全、资金、进度进行监督。
(五)验收与移交:路修好后,县水务局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移交给甲移民村使用和日常维护。
(五华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