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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免费创业”空间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解读

2025/06/23 1.1w 阅读 462 点赞

政策原文:关于印发《梅州市“免费创业”空间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梅州市“免费创业”空间管理

实施细则(试行)》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落实“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和“免费梅州”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发展沃土,着力为创业者提供“免费创业”空间,吸引更多人才来梅创新创业和项目落地,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实施“免费梅州”为创业者提供“免费创业”空间和“免费住宿”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25〕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二、目标任务

  梅州各级政府通过盘活场地资源,建立健全“免费创业”空间政策实施机制,在一定期限内为来梅创业者提供稳定、透明、免费的创业空间保障,吸引更多人才来梅创新创业和项目落地,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推动梅州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征求意见情况

  《细则》在制定过程中已征求相关单位、县(市、区)及社会公众意见,并根据反馈进行了修改完善,确保政策内容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在公示期间,未收到社会公众反馈的意见建议。

  四、主要内容

  全文包括5个部分:总则、入驻申请、管理机制、退出机制、附则。

  (一)总则。明确制定本细则的目的和依据、“免费创业”空间的定义及激励容错机制。

  (二)入驻申请。明确来梅创业的个人和团队申请条件、申请渠道、材料要求、审核流程、协议签订等。

  (三)管理机制。明确来梅创业的个人和团队入驻服务、优惠政策。

  (四)退出机制。明确来梅创业的个人和团队义务与监督管理机制。

  (五)附则。明确适用范围、政策衔接、实施日期等。

  五、利企惠民措施

  (一)降低创业成本:为创业人员提供免费创业空间,减轻初期创业资金压力;

  (二)简化申请流程:推行线上申请、快速审核、公示入驻一站式服务;

  (三)优化创业条件:按个人或团队提供差异化面积标准,提供优质创业环境;

  (四)强化后续支持:对发展良好的创业项目提供优惠续租政策,延长扶持周期。

  六、新旧政策差异

  本文件属于新出台政策。

  七、申请入驻条件

  (一)符合条件的来梅创业项目;

  (二)在创业所在地暂无创业场所;

  (三)来梅创业的个人和团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免费创业”空间:

  1.无明确商业计划;

  2.存在违法违规记录;

  3.核心成员不稳定;

  4.申请项目不符合梅州产业政策、产业发展规划、环保、消防及安全生产等要求;

  5.商业道德存疑。

  八、办事指南

  (一)申请渠道:可通过“梅州人才驿站”公众号或者相关小程序进行申请,也可到各县(市、区)人才驿站、梅州高新区人社惠企综合服务站(就业驿站)申请;

  (二)申请材料:提交个人身份证、创业项目计划书、个人征信或相关信用报告等佐证材料等;

  (三)审核时长:审核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公示3天后无异议,电话或短信通知所在地办理入驻手续,并与所在地运营管理机构签订入驻协议。

  (四)咨询方式:可网络关注“梅州人才驿站”公众号或前往各县(市、区)人才驿站、梅州高新区人社惠企综合服务站(就业驿站)咨询具体事宜。

  九、管理机制

  (一)入驻管理:入驻个人或团队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制度,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二)服务机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应当加强对“免费创业”空间的公共服务,建立健全创业服务机制和服务体系。

  十、退出机制

  创业个人和团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运营管理机构的规定,未达到协议约定的,依法推动整改或解除协议。

  (一)未能按要求完成营收。

  (二) 创业个人和团队在入驻期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运营管理机构终止入驻协议,退出“免费创业”空间:

  1.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创业空间管理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

  2.擅自改变创业场所用途的;

  3.项目停滞或经营不善,无法继续开展业务的;

  4.不按规定报送项目实施进度、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5.其他违反入驻协议约定的情形。

  十一、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梅州市行政区域内梅州各级政府通过盘活场地资源,在一定期限内为来梅创业者提供免费的创业场所。已享受“免费生产”“免费办公”政策的个人和团队,不再重复享受本政策。

  十二、执法事项说明

  《细则》不涉及行政处罚或强制执法内容,主要为服务性和引导性政策。对违反协议或合同的个人和团队,依法推动整改或解除协议,属民事契约范畴。

  十三、专业术语诠释

  “免费创业”空间:指梅州各级政府通过盘活场地资源,在一定期限内为来梅创业者提供免费的创业场所。

  十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创业个人和团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三)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调整,按上级规定执行。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