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关于印发《梅州市为来梅创业人员提供“免费住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梅州市为来梅创业人员提供“免费住宿”
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和“免费梅州”工作部署,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加大引才聚才力度,为创业者提供“免费住宿”配套服务,吸引更多人才来梅创新创业和项目落地。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实施“免费梅州”为创业者提供“免费创业”空间和“免费住宿”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25〕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目标任务
通过梅州各级政府为来梅创业人员解决阶段性、过渡性的居住需求,在一定时间内免费提供配套住宿服务。吸引更多人才来梅创新创业和项目落地,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推动梅州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出台目的
建立健全“免费住宿”政策实施机制,规范来梅创业的个人和团队申请、部门审核、协议管理等流程,确保政策落地见效,为求职创业者提供稳定、透明的配套住宿服务,助力求职创业者降本增效,激发梅州创新创业活力。
四、征求意见情况
《暂行办法》在制定过程中已征求相关单位、县(市、区)及社会公众意见,并根据反馈进行了修改完善,确保政策内容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在公示期间,未收到社会公众反馈的意见建议。
五、主要内容
全文包括4个部分:总则、入住申请、管理模式、附则。
(一)总则。明确制定本细则的目的和依据、“免费住宿”的定义及激励容错机制。
(二)入住申请。明确来梅创业的个人和团队申请条件、申请渠道、材料要求、审核流程、协议签订等。
(三)管理模式。明确来梅创业的个人和团队入住服务、优惠政策、义务与监督管理机制。
(四)附则。明确政策衔接、实施日期等。
六、利企惠民措施
(一)降低创业成本:为创业人员提供最长6个月免费住宿,减轻初期资金压力;
(二)简化申请流程:推行线上申请、快速审核、公示入住一站式服务;
(三)优化住宿条件:按不同人才类型提供差异化面积标准,提升居住体验;
(四)强化后续支持:对发展良好的创业项目提供优惠续住政策,延长扶持周期。
七、新旧政策差异
本文件属于新出台政策。
八、申请条件
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属于来梅创业的个人和团队;
(二)在创业所在地暂无住所;
(三)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
九、办事指南
(一)申请渠道:可通过“梅州人才驿站”公众号或者相关小程序进行申请,也可到各县(市、区)人才驿站、梅州高新区人社惠企综合服务站(就业驿站)申请;
(二)申请材料:提交个人身份证、创业项目计划书、个人征信或相关信用报告等佐证材料等;
(三)审核时长:审核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公示3天后无异议,电话或短信通知所在地办理入驻手续,并与所在地运营管理机构签订入驻协议。
(四)咨询方式:可网络关注“梅州人才驿站”公众号或前往各县(市、区)人才驿站、梅州高新区人社惠企综合服务站(就业驿站)咨询具体事宜。
十、模式管理
(一)入住管理:入驻个人或团队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制度,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二)监督管理机制:入住个人或团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运营管理机构相关规定,未达到协议约定的,依法推动整改或解除协议。
十一、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梅州各级政府为来梅创业人员解决阶段性、过渡性的居住需求,在一定时间内免费提供配套住宿服务。来梅求职人员“免费住宿”另行规定。
十二、执法事项说明
《暂行办法》不涉及行政处罚或强制执法内容,主要为服务性和引导性政策。对违反协议或合同的个人或团队,依法推动整改或解除协议,属民事契约范畴。
十三、专业术语诠释
本办法所称“免费住宿”,是指梅州各级政府为来梅创业人员解决阶段性、过渡性的居住需求,在一定时间内免费提供配套住宿服务。
十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来梅创业的个人和团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三)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调整,按上级规定执行。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