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文件解读文件解读

《丰顺县烈士评定申报审核工作制度(试行)》政策解读

2025/03/30 1.6w 阅读 180 点赞
《丰顺县烈士评定申报审核工作制度(试行)》政策解读
来源: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5-03-31 15:42:09  浏览:-
字号: 大 中 小

政策原文: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顺县烈士评定申报审核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


《丰顺县烈士评定申报审核工作制度(试行)》政策解读

  为规范烈士评定申报审核工作,弘扬烈士精神,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烈士评定申报审核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23〕114号)要求,丰顺县人民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丰顺县烈士评定申报审核工作制度(试行)》(丰府办〔2025〕2号,以下简称《工作制度》),现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一)落实上级政策要求。根据梅州市政府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各县需结合实际制定烈士评定申报审核工作制度,确保烈士评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完善烈士褒扬体系。制定《工作制度》是贯彻落实《烈士褒扬条例》的具体举措,有利于健全我县烈士评定工作机制,明确申报审核程序,确保评定工作公正、透明。

  (三)适应工作实际需要。原《丰顺县烈士评定申报审核工作制度(试行)》(丰府办〔2017〕34号)已不适应当前工作需要,重新修订有助于进一步优化流程、明确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主要依据

  《工作制度》主要依据《烈士褒扬条例》《梅州市烈士评定申报审核工作制度(试行)》等法规和文件制定。

  三、目标任务

  规范丰顺县烈士评定申报审核工作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烈士评定工作依法依规、高效有序开展,弘扬烈士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出台目的

  建立健全丰顺县烈士评定申报审核工作机制,明确申报、审核、公示等环节要求,确保烈士评定工作程序规范、结果公正,切实维护烈士遗属合法权益。

  五、征求意见情况

  《工作制度》已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并经县政府审议通过。

  六、主要内容

  《工作制度》共十五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总则。明确制定目的、依据和适用范围。

  (二)申报程序。规定烈士申报由死者生前所在单位、遗属或事件发生地组织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并需提供相关材料。

  (三)审核职责。明确县政府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首要责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县公安局负责材料审核和现场调查。

  (四)联合审核机制。成立县烈士评定联合审核工作小组,由县政府办公室协调退役军人工作的负责同志任组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

  (五)审核程序。包括初审、复核、联合审核等环节,确保审核工作规范、严谨。

  (六)公示要求。规定在申报前需向社会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涉密除外)。

  (七)责任追究。明确烈士评定工作实行问责制,对失职渎职、弄虚作假等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八)档案管理。要求对烈士申报材料及审核过程统一建档,确保可追溯、可核查。

  七、利企惠民措施

  本《工作制度》不直接涉及利企惠民事项,但通过规范烈士评定程序,保障烈士遗属合法权益,体现社会公平正义。

  八、适用范围

  适用于丰顺县行政区域内烈士评定申报审核工作。

  九、专业术语诠释

  烈士:指在保卫国家、集体利益或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中牺牲,经法定程序评定为烈士的人员。

  联合审核:指由多部门组成审核小组,对烈士申报材料进行集体审核,确保评定结果公正、权威。

  十、新旧《工作制度》差异

  (一)优化审核机制。明确成立县烈士评定联合审核工作小组,强化部门协作,提高审核效率。

  (二)细化审核程序。增加初审、复核、联合审核等环节,确保审核工作严谨、规范。

  (三)强化责任追究。新增问责条款,对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等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四)完善档案管理。要求对申报材料及审核过程统一建档,实现全过程可追溯。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