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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全省就业创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拟定初审对象的公示

2025/11/18 7.2k 阅读 280 点赞
关于全省就业创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拟定初审对象的公示
来源:本网   时间:2025-11-18 10:53:0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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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就业创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5〕223号)要求,经综合评审,我市拟定林利芳、赖文龙等为“全省就业创业先进个人”,丰顺县顺康护理院有限公司、梅州市时珍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为“全省就业创业先进集体”。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现将推荐对象公示如下:

  一、“全省就业创业先进个人”初审拟定人员名单(3名)

、区

工作单位

兴宁市

林利芳

梅州我爱宝贝服务有限公司

大埔县

赖文龙

梅州市博富能科技有限公司

五华县

李炯钦

梅州市国友义齿有限公司

  二、“全省就业创业先进集体”初审拟定名单(2个)

集体名称

丰顺县顺康护理院有限公司

梅州市时珍药业连锁有限公司

  三、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与农民工工作科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四、公示时间从11月18日至11月24日止。

  五、受理单位: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与农民工工作科;地址:梅州市新中路82号;邮编:514021;联系电话:2128505。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1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