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梅州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梅州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建筑业发展理念、创新发展路径、积聚发展动能、优化产业结构,进一步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对原《梅州市促进建筑业稳增长促发展的若干措施》进行了修订,形成《梅州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二、出台目的
建立健全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推动建筑业向智能化、绿色化、集约化转型,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建筑业企业集群,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提升梅州建筑业的区域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为梅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三、目标任务
(一)推动建筑业数字化转型,有序推进BIM技术在全过程集成应用。
(二)发展绿色建造,打造一批绿色建造示范工程,推动建筑材料循环利用。
(三)培育龙头骨干企业,建立重点建筑业企业名录库。
(四)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
(五)构建现代建筑产业人才体系,促进建筑业农民工向技术工人转型。
四、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包含六个部分:
(一)推动建筑业产业转型升级
1. 推动智能建造:推进BIM技术应用,推广智能施工装备,优先推荐智能建造项目申报省优质工程奖。
2. 推动绿色建造: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动绿色建材认证应用,完善绿色建造产业链。
3. 推广全过程工程咨询:鼓励政府和国有投资项目带头实行全过程工程咨询。
(二)支持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
1. 建立重点建筑业企业名录:认定龙头骨干企业,强化政策支持。
2. 奖励迁入建筑业企业:给予用地保障、办公用房等支持,完善配套服务机制。
3. 支持各类企业参与项目:加大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比例,预留预算总额40%以上。
4.鼓励投身“百千万工程”:在资质审批、评先评优等方面对参与“百千万工程”的企业予以支持。
5. 支持开拓外地市场:提供境外业务便利服务,支持企业抢抓“苏区融湾”机遇。
(三)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
1. 加大金融财税支持:支持企业上市发债,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
2. 激励守信经营:健全信用评价机制,实行信用差别化管理。
3. 优化招标投标制度:探索人工智能筛查,深化“评定分离”制度。
4. 优化工程结算方式:提高进度款支付比例至80%以上。
5. 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审批流程,提升线上服务能力。
(四)培育建筑人才队伍
1. 加大人才教育支出:落实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
2. 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支持校企合作,建设产业工人培训基地。
3. 加大职业技能竞赛宣传:对优秀企业和个人给予奖励。
(五)(六)保障措施及其他事项
明确组织领导、经费保障、统计机制等实施细则。
五、利企惠民措施
(一)减轻企业负担: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优化工程结算方式,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比例不低于40%。
(三)人才激励政策:落实高端紧缺人才补助,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四)金融服务支持:创新金融产品,提供绿色信贷、债券等融资服务。
(五)优化营商环境:简化审批流程,提供资质申报指导服务。
六、新旧政策差异
(一)政策定位升级:从“稳增长促发展”转变为“高质量发展”,更注重创新驱动和质效提升。
(二)结构体系优化:由原来的十条措施整合为七大板块,逻辑更清晰。
(三)新增重点内容:增加智能建造、绿色建造、全过程工程咨询等现代建筑产业理念。
(四)支持措施细化:对企业扶持政策更加具体,操作性更强。
(五)监管机制完善: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差别化监管机制。
七、适用范围和施行时间
(一)适用于在梅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的各类建筑业企业及从业人员。
(二)本措施自2026年2月13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梅州市促进建筑业稳增长促发展的若干措施》(梅市建字〔2023〕121号)同时废止。
八、关键词诠释
(一)智能建造:以BIM技术为核心,融合先进制造设备、智能设备及智慧工地装备的现代化建造方式。
(二)绿色建造:在工程建造过程中体现可持续发展理念,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创新,实现节能、节材、节水、节地和环境保护。
(三)全过程工程咨询:为项目决策、实施和运营提供全生命周期咨询管理服务。
(四)龙头骨干企业: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创新创优能力、行业影响力和发展潜力的建筑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