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县区区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梅县区区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解读
一、制定背景
2019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投资条例》正式施行,为政府投资管理提供了基本遵循。2021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各地加快推动出台政府投资地方性法规制度,细化本地区政府投资管理的法定职责、工作程序和运行机制。2023年11月,《广东省省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出台,进一步细化了省级政府投资管理规范。2025年8月,《梅州市市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出台,明确了市级政府投资管理规范。梅县区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依据
主要参考依据为《政府投资条例》《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广东省省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梅州市市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三、目标任务
建立健全梅县区区级政府投资管理制度,规范区级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优化审批流程,激发社会投资活力,确保政府资金用在刀刃上。
四、主要内容
《办法》共六章47条,涵盖了投资决策、审批流程、投资控制、计划管理、建设实施以及监督管理等流程,形成覆盖政府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管理。
第一章为总则,共8条,包括《办法》制定的目的、意义,政府投资定义、投向、原则、基本要求、投资方式、各相关政府部门职责分工等内容。
第二章为政府投资决策,共15条,包括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基本程序,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要求,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基本要求,审批权限划分、审批流程简化,项目立项审批材料要求、审批部门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投资概算控制等内容。
第三章为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共7条,包括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编制范围、流程,年度计划执行要求和调整程序。
第四章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实施,共11条,包括施工图设计与预算、招标与发包、建设管理、资金拨付、竣工验收与决算、后评价等内容。
第五章为监督管理,共5条,包括监督方式、信息共享与公开、档案管理等内容。
第六章为附则,共1条,包括生效日期及其它事项。
五、利企惠民措施
本《办法》内容不涉及利企惠民方面的具体事项。
六、适用范围
适用于使用区级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
七、新旧政策差异
本《办法》属于新出台文件,自施行日期起五年内有效。
八、征求意见情况
本《办法》征求了各镇(高管会、办事处)、区有关单位意见,并作了相应修改完善。未收到社会公众反馈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