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梅州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解读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电力应急管理体系,科学高效规范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新修订的《梅州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梅市府办函〔2025〕24号,以下简称《预案》),现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一是机构改革后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和相关部门承担的职责发生了变化;二是新发布的《梅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了各类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以及应急保障的总体安排等;三是近年来,我市风力、光伏等新能源装机规模逐年增长,电源、电网结构发生了一些新变化。
二、主要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现场指挥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广东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梅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目标任务
进一步建立健全全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提升全市应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综合防范能力,确保应急响应迅速、指挥协调顺畅、处置措施得力,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快速恢复电力供应,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四、征求意见情况
《预案》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7条反馈意见建议,均予以采纳。
五、主要内容
全文包括12个部分:总则、组织体系、风险分析、情景构建、监测预警、应对任务、后期处置、信息发布、能力建设、监督管理、附则、附件。
(一)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事件分级。明确了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二)组织体系。明确了大面积停电事件组织体系架构和职责,包括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各县(市、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现场指挥部,重要电力用户,电力企业,专家组等内容。
(三)风险分析。从电力系统风险、城市生命线系统风险和社会民生系统风险三个方面分析了大面积停电事件风险。
(四)情景构建。从电力系统情景、城市生命线系统情景和社会民生系统情景三个方面构建了大面积停电事件常见应急情景。
(五)监测预警。包括监测、预警发布、预警行动、预警解除等内容,并对预警级别进行规定。
(六)应对任务。对信息报告程序进行规定,明确了不同级别应急响应的启动条件、启动程序、响应措施,对各部门(单位)应对任务进行分解,对应急联动、现场处置、社会动员、应急评估、响应终止等方面内容进行规定。
(七)后期处置。包括处置评估、事件调查、善后处置、恢复重建等内容。
(八)信息发布。对信息发布有关内容进行规定。
(九)能力建设。对通信、电源、交通、队伍、技术、物资、资金等方面的保障进行规定。
(十)监督管理。包括预案编制、预案备案、预案演练、责任与奖惩等内容。
(十一)附则。主要对名词术语、修订解释、实施时间等内容进行规定。
(十二)附件。分别为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梅州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梅州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工作组职责。
六、利企惠民措施
《预案》充分考虑了对企业和公众的影响,体现了多项利企惠民措施:
明确电力企业责任与支持:要求电力企业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同时预案体系为其抢修救援提供组织协调和资源支持。
保障重要用户:明确重要电力用户自身应急责任,并在应急时协调提供电力支援和应急用油保障,帮助企业减少损失。
维护市场秩序: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为企业创造公平稳定的恢复环境。
金融风险防范:协助金融机构应对停电带来的运营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生命安全保障:优先恢复医院、供水、供气、交通等民生设施供电,保障基本生活需求和生命安全。
生活秩序维护: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保障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减少停电对日常生活的影响。
信息透明与引导: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澄清谣言,指导公众采取正确应对措施(如户内、公共场所、道路交通注意事项),避免恐慌。
社会救助与安置:对受影响群众提供临时安置、基本生活救助等。
七、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八、新旧《预案》差异
与旧《预案》相比,新《预案》的主要变化:
(一)优化了组织体系。完善了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对成员单位的名称及职责进行了调整。完善了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将“梅州市电力应急指挥中心”调整为“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二)完善了风险分析内容。结合我市地理位置、气候特征、大规模新能源接入电网等实际情况,完善了自然灾害风险、电力系统运行风险及外力破坏风险内容。结合网络信息安全发展形势及一次能源供给情况,新增网络信息安全风险和燃料供应风险。
(三)完善了预警监测机制。加强与应急管理部门的信息共享,明确各级人民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当协调应急管理部门与电力企业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将网络信息系统运行情况纳入电力企业监测内容。
(四)调整了应急响应程序。承接《梅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关要求,调整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响应的启动程序和指挥主体。明确未达到相应等级但在重大活动举办、重要会议召开或可能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停电事件的处置程序及处置主体。
(五)丰富了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任务。承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重要指示精神,明确现场具备抢修条件、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恢复电网运行和电力供应的要求。调整优化了临时安置、物资供应、企业生产、金融业等社会民生系统应对措施。
(六)完善了电源保障内容。结合骨干电源点的快速恢复对电网恢复供电的关键作用,新增了黑启动电源,多样性要求和加强对骨干电源点快速恢复支持的要求。从提高重要电力用户应对能力考虑,新增了重要电力用户制定应急措施、建立与外部应急力量的联动机制、加强应急电源配置等要求。
九、专业术语诠释
(一)大面积停电事件:由于自然灾害、电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区域性电网、省级电网或城市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公共安全、社会稳定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停电事件。
(二)电力安全事故:电力生产或者电网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或者影响电力正常供应的事故(包括热电厂发生的影响热力正常供应的事故)。
(三)重要电力用户:在国家或者一个地区(城市)的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对其中断供电将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较大环境污染、较大政治影响、较大经济损失、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用电单位或对供电可靠性有特殊要求的用电场所。
(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